为保卫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望共同遵守。
一、买卖双方进入市场后,要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不得乱放,更不能堵塞通道。
二、买卖双方要到市场交易区去看货、议价、过秤、付款,不许在大门口内外、通道间停车看货、问价,更不许在场外进行交易。
三、卖方应如实提供菜、果的质量、价格,买方看好货、倒好筐再付款,钱款当面看好点清。
四、为了合理、准确,尽量用市场的磅、秤过数,严禁缺斤短两坑人。
五、为了统一收费标准,加强市场管理,卖方进门后先交管理费,买方出门时在门口交费,起征点不低于五角。
六、一切自有车辆、车上货物由自己看管好,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与市场治安办公室取得联系,如实反映被盗经过,以便及时侦查破案。
七、为了防止三轮车被盗案件的发生,凡到我市场进行交易的客户请随身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和三轮车执照,以便出门时检查使用,无证件者稍等片刻,待查明无三轮车丢失,方可通行。
八、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次充好、出售霉烂变质商品,坚决打击违反市场规定的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以及盗窃公私财物的各种不法行为。
九,买卖双方要互相尊重,以诚相待,文明交易,共同遵守市场各项规定。 凡违反以上规定,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制造事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处理;对触犯刑律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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